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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的四天(3)


  吉米吃掉最后一口热狗。“嗯,过几天吧。”

  他母亲点点头,又吐了几口烟。她一手托肘,边抽烟边凝望着对面二楼的窗户。“今天在学校还好吧?”她说,她看来并不真的期待吉米回答。

  吉米耸耸肩。“还好。”

  “我刚刚看到了你们老师。很漂亮。”

  吉米没有搭腔。

  “真是漂亮。”他母亲对着一团冉冉升空的烟雾轻声说道。

  吉米还是没说话。他常常不知道要跟他的父母说些什么。他母亲无论何时看来都这么疲倦。她的目光幽幽地飘向某个未知的地方,只是一个劲儿地抽她的烟,吉米一句话常常要反复说上好几次才能叫她听见。他父亲则通常是一副怒气冲天的模样,即使不是,吉米也知道眼前这个几乎称得上是好父亲的家伙随时都可能翻脸,转眼又要变回那个满心苦涩的醉鬼,而吉米便成了他发泄怒气的对象———半小时前还能惹得他哈哈大笑的一句话,半小时后却成了他痛打吉米一顿的理由。吉米还知道,无论他怎么逃避、怎么伪装,他体内确实流着这两人的血液:他兼有他母亲的沉默与他父亲那种突然而至的暴怒。

  除了想象自己是鲍尔小姐的男朋友之外,吉米有时也会想象自己如果是鲍尔小姐的儿子,一切又会是何等光景。

  他母亲这时却突然盯着他瞧。夹在指间的香烟高举在耳边,眯着双眼,目光在他脸上来回搜寻。

  “怎么了?”他说,有些发窘地对他母亲一笑。

  “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哪,少年拳王阿里。”她回报以一笑。

  “是吗?”

  “嗯,没错。将来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孩子哪。”

  “啊,那也好。”吉米说道。母子两人相视而笑。

  “你可以多开口说点儿话。”他母亲说。

  你也是,吉米很想这么告诉她。

  “不过也没关系啦。酷一点也好,女人就吃这套。”

  吉米从母亲的肩头看过去。他父亲步履蹒跚地从屋里走出来,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一张脸则因刚睡醒或是酒喝多了———更有可能是两者兼是———而显得有些浮肿。他父亲睁着惺忪的双眼,看着眼前热闹的一幕,一脸困惑。

  他母亲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而当她终于回过头来时,她脸上再度出现了平日那种倦容,刚才那抹微笑则消散得无影无踪,几乎让人怀疑她从来就不知道该如何微笑。“嘿,吉姆。”

  他最喜欢她这么叫他了———“吉姆”———这让他觉得跟母亲更亲近了。

  “什么事?”

  “我真的很高兴你没进那辆车,宝贝。”她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吻。吉米看到了她眼中闪烁的光芒。接着她站起来,朝其他几个正在聊天的母亲们走过去,始终背对着她的丈夫。

  吉米抬头看去。他再度看到大卫静静地站在窗边,凝望着他。他房里的灯开了,昏黄的灯光从他背后幽幽地向外映射。这一次,吉米甚至不想再试着朝他挥手了。警察和记者都走光了,而没了他们的提醒,街上这群酒酣耳热、玩得正来劲儿的人们大概早忘了这宴会原来是为何而起。吉米可以感觉到大卫孤零零地待在那间狭小的公寓里,除了他那个半疯的母亲外,就只有一屋子老旧的棕色壁纸与昏黄微弱的灯光陪伴着他。

  吉米再度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上了那辆车。

  破玩意儿。吉米的父亲昨晚是这么跟他母亲说的:“就算那孩子活着被找回来了,八成也已经成了个破玩意儿———早不是原来那个样了。”

  大卫突然举起一只手。他把手掌举高在齐肩处,却半天都不动。吉米朝着他挥手时,突然感到一阵刺骨的悲伤窜进他体内,在深处缓缓地蔓延开来。他不知道这股深沉的悲伤究竟因何而起,是因为他的父亲、他的母亲、鲍尔小姐,还是这整个地方,或者是因为那个站在窗边动也不动、只是痴痴举着手的大卫;但无论是何者———其中之一或是全部加在一起———他却都能确定,这悲伤一旦窜进他体内就再也不会出来了。十一岁的吉米坐在街边,却再也不能觉得自己只有十一岁了。他感觉自己老了。像他父母一样老,像这条街一样老。

  破玩意儿,吉米一边想着,一边缓缓垂下了挥动的手。他看见大卫朝他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便拉下百叶窗,转身回到那间贴着棕色壁纸的小公寓里去了———那间只有时钟滴答声划破一片死寂的小公寓。吉米感到那股悲伤仿佛在他体内找到了温暖的归宿似的,在他心底扎了根。但他甚至不期望它能离开他心底,因为他隐约明白,任何努力都只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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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的四天(4)


  吉米站起身,一时间却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他感到一股熟悉的冲动,像针刺般搔弄着他不安的心。他多想一拳打到什么东西上头,或是去做些真正刺激的事。但他的胃又叫了,他这才想起来肚子还没填饱呢,希望还有热狗剩下。吉米举步朝人群走去。

  

  大卫·波以尔足足出了好几天风头,不只在平顶区,几乎全州的人都认识他了。第二天的《美国记事报》头版就写着斗大的标题:“小男孩去而复返”,底下还附了一张照片:大卫坐在他家门前的阶梯上,他母亲的双臂从后方拥住他、交叉在他胸前,两人身旁则挤了一堆抢镜头的小鬼,一个个全咧着嘴,笑得很开心。除了大卫的母亲。她脸上的表情看来像是刚在冷天里错过了一班公交车似的。

  大卫回到学校不出一星期,那些当初还在头版上同他笑得很开心的孩子就开始叫他“死怪胎”。大卫在他们脸上看到一股恶意,但他并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明白那恶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其实他自己也不明白。大卫的母亲说,他们八成是从父母那里听来一些不干不净的话;你根本不必理会他们哪,大卫,等他们叫腻了自然就会忘了这一切,明年大家就又是朋友啦。

  大卫点点头,却依然不明白,是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点,还是他脸上有着什么他自己看不到的记号,才会让人总是想欺负他。比如说那辆车上的那两个家伙。他们为什么独独挑上他?他们为什么知道他会肯跟他们上车,而吉米与西恩就不会?大卫事后回想起来,事情似乎就是这么回事。那两个家伙(大卫其实知道他们的名字,至少是他俩用来称呼彼此的名字,但他根本不想再让那几个字进入他的脑海)事前就知道西恩与吉米不会轻易上他们的车?西恩一定会转身跑回家,搞不好还会大吼大叫,而吉米,他们恐怕得先把吉米敲昏了才能把他弄上车。在连赶了几小时的路后,大肥狼就曾开口这么说过:“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 T 恤的小鬼?你有没有看到他是怎么死盯着我看的?恶狠狠的,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死样子。将来谁遇上他谁倒霉,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另一个家伙油头狼,微笑着应道:“我就喜欢这种带劲儿的货色。”

  大肥狼摇摇头。“想把他弄上车?看他不咬掉你一根大拇指才怪。这小王八蛋就容易多了。”

  大肥狼与油头狼———大卫在心里是这么称呼他们的。大卫宁可不把他们看成人。他们只是两头披着人皮的恶狼,而大卫自己则是故事里的另一个角色———“被狼带走的男孩”、“自狼口逃生后穿过阴暗树林安全抵达埃索加油站的男孩”、“始终保持冷静机警等待逃生机会的男孩”。

  但在学校同学的眼中,他却只是那个“被人干过的男孩”。他们还随心所欲地想象那四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天早上,在学校厕所里,一个叫作小麦卡菲的七年级男孩逮到大卫站在便池前解手,于是凑过身子问道:“他们有没有叫你吸啊?”他那群同是七年级的朋友跟着在一旁讪讪地怪笑,还频频弄出亲吻的吱吱声。

  大卫涨红了脸,用颤抖不已的手指勉强拉上拉链,转头看着小麦卡菲。他试着想装出凶狠的表情,但小麦卡菲只是皱了皱眉,然后啪一声甩了他一巴掌。

  这一掌打得清脆响亮,其中一个七年级学生像个女孩似的倒吸了一口气。

  小麦卡菲说道:“死怪胎,你有话想说是吧?嗯?想要我再扁你一拳是吧?你这死同性恋!”

  “他哭了。”有人说。

  “哎哟,还真的哪。”小麦卡菲尖声说道。豆大的泪珠沿着大卫两颊滑落下来,他感觉脸上那阵麻麻的感觉渐渐转变成刺痛,但他哭不是为了这个。他从来就不是那么怕痛,也从来不曾因为痛而哭出来。即使是上回他从自行车上跌下来,脚踝让脚踏板狠狠地划破了,事后在医院还足足缝了七针,他都没有哭。是厕所里这群男孩朝他发出来的那种赤裸裸的恶意,让他一时怎么也招架不住。那种仇恨、厌恶、愤怒与鄙视,全都朝他涌来。他不明白,他一生中从不曾刻意去招惹过任何人,但他们就是恨他。这种仇恨让他觉得孤立无援,让他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觉得自己肮脏而渺小。他哭是因为他不想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一伙人全笑了,嘲笑他的眼泪。小麦卡菲在厕所里张牙舞爪地跳来跳去,蹙着一张脸,模仿着这时已哭得不能自已的大卫。当大卫终于稍微平静下来,收起眼泪,但还不住地抽着鼻子时,小麦卡菲却再度甩了他一巴掌。这一掌不偏不倚就抽在原来的位置,力道也同样强劲。

  “看着我!”小麦卡菲说道。大卫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

  “看着我!”

  大卫抬头,泪眼蒙眬地看着小麦卡菲,一心期望自己能在他脸上看到一丝同情,甚至怜悯———连怜悯都好。但他脸上却只挂着一抹讪笑,以及狰狞的忿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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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的四天(5)


  “果然没错,”小麦卡菲说道,“你果然吸过老二。”

  他扬手作势要再甩下一掌,大卫转头,缩着脖子。小麦卡菲却领着他那群党羽,大笑着扬长而去。

  大卫想起了彼得斯先生,他母亲的一个偶尔会来家里过夜的朋友,曾经跟他这么说过:“男子汉绝不可忍让的侮辱有两种:有人朝你吐口水,还有就是甩你耳光。直接扁你一拳就算了,要是有人那样对你,你逮到机会一定要把他宰了。”

  大卫坐在厕所地上,希望自己能有那种勇气———那种杀人的勇气。他会先宰了小麦卡菲,他想,然后是大肥狼与油头狼,如果他们真让他再遇上的话。但事实是,他发觉自己根本就办不到。他根本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就是要对别人那么坏。他不懂,他真的不懂。

  这事后来像潮水般在校园里传开了,全校自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全都听说了小麦卡菲在厕所里对大卫做了什么事。最后,招致非议的竟是大卫当时的反应。大卫不久便发现,即使是那些在他刚返回学校时对他还算得上友善的同学,竟也开始对他表现得唯恐避之不及。

  不是所有人都会趁在走廊与他擦身而过时低声喊上一句“同性恋”,或者是故意把舌头顶在两颊底下动来动去。事实上,大部分的同学对大卫只是视而不见。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来,这种沉默的态度却比什么都糟。他感觉像是被流放到孤岛的罪犯———孤立无援,求助无门。

  如果两人碰巧同时走出家门的话,吉米·马可斯有时会静静地走在他身边,一路上一言不发地陪他走到学校,因为他要是不这么做的话反而会显得怪。此外,两人如果在学校的走廊上碰到了,或是刚好一起排队准备进教室时,吉米也会轻轻地对他说声“嗨”。有几次两人目光偶然交会时,大卫都可以在吉米脸上看到某种混杂着尴尬与怜悯的情绪,仿佛确实有话要跟他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吉米本来就是个话不多的人,最多就只有在他心里又有什么诸如跳下地铁轨道或是偷车之类的疯狂点子在蠢蠢欲动时,他才会多说上两句。但无论如何,大卫都觉得两人的友谊(老实说,大卫并不怎么确定他俩确实曾经是朋友;他感到有些羞愧,却又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自己多半不过是个勉强跟在吉米后头的跟屁虫)在大卫爬上那辆车、而吉米却定定地站在街边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

  

  结果吉米在路易·杜威也没能再待多久,那段沉默的旅程也一并消失了。吉米在学校有个形影不离的哥们儿,威尔·萨维奇。威尔·萨维奇个头不高,却是号学校里人人———包括学生与老师———闻风丧胆的人物;他的脑容量约莫和猩猩不相上下,已经连续留级两年,脾气却火暴得很,动不动就抓狂。校园里就流传着一则笑话(不过没人胆敢在威尔面前提起),他们说别人的父母忙着帮子女存大学学费,而威尔的父母光忙着帮他存保释金就够了。在大卫上那辆车之前,吉米在学校里就已经老是和威尔混在一起了。吉米有时会默许大卫跟在他俩后头,去学校餐厅搜刮零食或是攀爬校舍屋顶,但自从上车事件发生后,大卫就连这项特权都被取消了。大卫有时会恨吉米对他这么无情,有时却又不禁注意到,之前偶尔笼罩在吉米身上的那团乌云现在却无时无刻不在跟着他,像是某种厄运之环。吉米看起来老了好几岁,眼底也总有挥之不去的忧伤。

  吉米后来还果真偷了车。那几乎是他们上回计划在西恩家那条街偷车一年后的事了。这件事让他被路易·杜威开除了,从此得搭校车、穿越半座城市,到卡佛学校去体会一个来自东白金汉的白人小孩置身在一所几乎全是黑人学生的学校里是什么滋味。当然,他还有威尔为伴。而大卫不久后就听说这两人成了卡佛学校里人见人怕的瘟神,两个疯到不知恐惧为何物的白种小鬼。

  他们偷的是一辆敞篷跑车。大卫听说那辆车的车主是某个老师的朋友,不过谣言倒没说清楚到底是哪个老师。吉米与威尔趁着放学后全校老师和他们的亲友在教员交谊厅参加年终晚会的当儿,从学校停车场里把车偷走了。吉米开车载着威尔,在白金汉区绕了好大一圈,一路嚣张地乱按喇叭,对路边的女孩儿大挥其手,还拼命踩油门加速前进,直到招来过路警车的注意,最后才终于在罗马盆地附近直直撞上了停放在柴尔斯平价购物广场后头的一辆垃圾车。威尔下车的时候扭伤了脚踝,而原本只要再翻过一座铁网墙就能往一片无人空地逃去的吉米却回过头来,企图把威尔一起救走———大卫总爱把这段情节想象成战争电影里的一幕:在一片枪林弹雨中(大卫当然不太相信警察会为了这种小事开枪,但这么想象确实比较酷),英勇的士兵回头援救受伤的伙伴。警察当场逮捕了这两个偷车小贼,吉米与威尔也因此在少年看守所里待了一夜。因为离学年结束也只剩几天了,于是学校让两人回来把六年级读完,只是通知两人父母要他们尽快帮儿子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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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的四天(6)


  

  那之后大卫就很少看到吉米了,一年最多遇上过一两次吧。除了上学,大卫的母亲根本不让他出门。她坚信那两个坏人还在外头,开着那辆飘散着苹果味的棕色大车,虎视眈眈地等待着,像热追踪导弹一般瞄准了大卫不放。

  大卫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他们毕竟只是两匹猥琐的饿狼,只会在最黑的夜里寻找最接近、最软弱无力的猎物。但他们最近确实更频繁地出现在他脑海里了,大肥狼与油头狼的模样,以及他们在那四天里对他做的事。这些影像很少侵扰大卫的梦境,而是常常会趁着他待在他母亲这幢死寂的公寓中,试着以看漫画看电视,或是开窗凝望外头的瑞斯特街打发掉这段漫长的沉默时,悄悄溜窜进他的意识里。它们一朝他袭来,大卫便闭上眼睛,试着将这些影像驱逐出去,试着忘掉大肥狼的名字叫亨利,油头狼的名字叫乔治。

  亨利与乔治———某个声音总会伴随着那些排山倒海而来的影像在他脑海里尖叫着这两个名字。亨利与乔治、亨利与乔治、亨利与乔治;你这小王八蛋!

  然后大卫便会告诉他脑海里那个声音,告诉它他不是小王八蛋。他是那个狼口逃生的男孩。有时,为了赶走那些影像,大卫会在脑中重复播放自己逃生的经过,巨细无遗地从头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他注意到地窖门上靠近铰轴处有一个裂缝;他听到大肥狼与油头狼出门买醉的汽车引擎启动声;他用一把缺了角的螺丝起子死命地去钻那个裂缝,裂缝愈裂愈大,直到那个锈痕斑斑的铰轴终于整个儿被他撬开,门板上也随之裂开一个刀形的大洞。这个智取恶狼的男孩,就从那个大洞钻出地窖,然后便头也不回地往树林里跑去,靠着傍晚残余的日光指路,终于找到一英里外的一家埃索加油站。当那个不等天黑便早早亮起的蓝白相间的圆形招牌映入大卫眼帘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白色的霓虹灯光直直刺入大卫眼底,触动了某些东西。就是这感觉让大卫两腿一软,便跪坐在林间沙地与老旧的柏油地面交界的边缘。加油站的主人,朗恩·皮亚洛发现的就是这样一个一动不动的大卫———双膝着地,双眼紧盯着那块霓虹招牌。朗恩·皮亚洛是个精瘦有力、有着一双看似可以徒手将铅制水管一折两段的大掌的男人;大卫后来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如果狼口逃生的男孩真是电影里的一个角色,那么事情又该会怎么发展呢。当然了,他和朗恩会因此发展出一段情谊,而朗恩也将教会他一切本该由父亲教给儿子的事情,然后他俩就会骑着马、背着两管来复枪出发,展开一段无尽的冒险之旅。他俩将分享一段永难忘怀的回忆,朗恩与男孩。他们将会成为一对传奇英雄,猎杀过无数在荒野中徘徊的恶狼。

  

  在西恩的梦里,整条街都会动。飘散着苹果味的大车在他眼前打开车门,而脚底的街道却紧紧擒住他的双脚,把他往车内推送。大卫就在车里,蜷着身子,瑟缩在后座离车门最远的一角。街道死命把西恩往车内推送,而车内的大卫只是张着嘴,无声地哀号着。梦里的他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得到那扇敞开的车门与车子后座的景象。他看不到那个警察模样的男人。他看不到他那个坐在前方乘客座的同伙。他也看不到吉米,虽然他知道吉米自始至终都在。他只看得到那扇车门、大卫,还有散落在后座地上的垃圾。而这个,他终于了解了,正像他甚至不曾意会到自己已经听到的警铃声———那辆车的后座竟堆满了垃圾。快餐店的包装纸、揉成一团的土豆片空袋、啤酒与可乐的空罐、装咖啡的隔热纸杯,还有一件肮脏的绿 T 恤。西恩只有在醒来后细细回想梦境时,才赫然了解到,梦里的后座地板一幕确实就是他当时亲眼所见,而他竟始终不曾想起的,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即使在警察来到他家,要求他回想———仔细回想———是否曾遗漏任何细节还未曾告知警方时,他都不曾想起后座地板的那一团脏乱,因为他当时确实不记得这一切。但这一幕毕竟借着梦境再度回到他头脑中了,而这竟是何等关键的一幕———就是这一幕让他在当下便以某种自己甚至不曾察觉的方式警觉到了,这车、这所谓的警察和他所谓的伙伴,确实不太对劲。现实中的西恩不曾亲眼见过警车后座,但他无论如何都知道,警车后座怎么也不应该是这般景象。也许就是在这堆垃圾底下还藏了一颗吃剩的苹果核,那车里才会弥漫着一股苹果气味。

  绑架事件一年后的某天,西恩的父亲走进西恩房里,向他宣布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情,就是拉丁学校接受西恩的入学申请了,他九月升上七年级时便将转学到那里去。西恩的父亲说他和西恩的母亲都以他为荣。这辈子还想有点出息的孩子都应该往那里去。

  至于第二件事情,则是西恩的父亲在正要往房门口走去时,才突然止步,以随意的口气告诉他的。

  “他们逮到其中一个家伙了。”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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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的四天(7)


  “就是那两个绑架大卫的嫌犯中一个。他们逮到他了。那家伙死了。在狱中自杀的。”

  “哦?”

  他父亲这才回头看着他。“没错。你总算可以不用再做噩梦了。”

  但西恩问道:“那他的同伙呢?”

  “被逮到的那个家伙,”他父亲说,“他跟警方说另外那家伙早在一年前就出车祸死了。这样你安心了吧?”西恩从父亲的眼神中清楚地得知,这将是他们父子间最后一次提到这件事了。“好啦,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父亲离开后,西恩又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床垫上还搁着一只让厚实的红色橡皮圈紧紧缠绕住的全新棒球手套,手套里头则躺着一颗全新的棒球。

  另一个家伙也死了。车祸死的。西恩希望那家伙当时开的就是那辆飘散着苹果味的大车,希望他开着那辆车冲下悬崖,带着那辆车直奔地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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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辛苦啦:sweat:
One vision, one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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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ikercasillas 最后编辑于 2007-07-17 13: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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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再接再励:inspiration: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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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愁眼辛纳屈(上)
第三章 发间的泪水(1)


  布兰登·哈里斯疯狂地爱着凯蒂·马可斯。他爱她像电影里的那种爱情,他的胸膛里仿佛有一支交响乐团,乐声随着汩汩的血液奔流过他全身每个角落、在他耳畔噗噗作响。他爱刚起床的她、将入睡的她,他爱她从日出到日落、从早晨到黄昏。即使凯蒂·马可斯又肥又丑,布兰登·哈里斯也还会爱她。他无论如何都爱她。即使她脸上长满痘子、胸部扁平,即使她嘴上有浓密的汗毛,即使她口中无牙,即使她秃光了头,他也还是爱她。

  凯蒂!光是在心中轻轻唤过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布兰登感觉自己四肢一阵酥麻,仿佛刚深深吸进了一口大麻似的。他感觉自己可以行走在水面上,可以仰卧推举一辆十八轮大卡车,举腻了还可以轻轻松松地把它往旁边一扔。

  布兰登·哈里斯打心底觉得这世界无处不可爱,因为他爱凯蒂并且凯蒂也爱他。连塞车、满街车辆排出的废气,连工人打钻的声响他都无一不爱。连他那个在他六岁时就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的废物父亲,他也爱。他爱星期一的早晨,爱那些连白痴都逗不笑的电视剧,爱排那永远也排不完的队。他甚至爱他的工作,虽然他从明天起就再也不必去上工了。

  布兰登明早将走出家门,离开他的母亲,走出那扇破旧的大门,走下那些裂痕斑斑的阶梯,朝那条到处都有车辆随意并排停、到处都有人闲坐在门前阶梯上的宽阔大街迈步前进。他将大步大步跨得像布鲁斯·史宾斯汀——不是《内布拉斯加》或《汤姆·约德的鬼魂》式的史宾斯汀,而是《生为自由魂》、《两心胜一心》、《萝莎丽塔今晚约个会吧》的那种史宾斯汀,那种酷毙了的史宾斯汀。没错,就是那种酷劲。他就将以这种酷劲,昂首阔步地走在柏油大马路上,管他后头有车辆逼近有驾驶员狂按喇叭。他将朝白金汉区阔步前进,迎上他心爱女孩等待的目光,执起她的手,然后他俩将携手远走天涯,头也不回地将这里的一切抛在脑后。他俩将跳上飞往拉斯维加斯的飞机,十指交缠地站在圣坛前,让手持《圣经》的猫王问他“你是否愿意娶凯蒂·马可斯为妻”,而凯蒂也将说出他等待已久的那三个字——我愿意——然后,然后——谁还管然后!他俩将永远离开这里,就只有他与凯蒂,结了婚,开始全新的生活,将过去永远永远地抛到脑后,重新洗牌,重新开始。

  他环顾自己的房间。衣服都已打包。美国运通旅行支票安然地躺在小旅行袋中。高筒球鞋也带了。他与凯蒂的合照也带了。CD随身听、几张CD,还有简单的洗漱用具也都带齐了。

  他又看了几眼那些留下来的东西。“大鸟”伯德与派瑞许的海报,一九七五年费斯克击出那记著名的再见全垒打时的海报照片,反卷起来的莎朗·斯通海报(他第一次带凯蒂偷溜进房间时就已经把海报卷起来收在床底下,不过……)。还有他半数的CD。妈的!算了,反正其中大部分他买来后就只听过两次。妈的,还MC汉默咧,比利·雷·塞洛斯,老天!此外就是那对他专为他那套坚森牌音响系统买来的新力牌喇叭。足足两百瓦,酷爆了却也贵死了;他去年在巴比·奥唐诺手下打工,铺了一整个夏天的屋顶,换来的就是这对超炫的喇叭。

  不过他却也因此才有机会认识凯蒂,老天,那竟然不过是一年前的事。有时他觉得这一年感觉像是十年,有时却又觉得像是一分钟。凯蒂·马可斯,他之前就听过她的名字,这是当然的事;这附近谁没听说过这样的一号美人。没错,凯蒂就有那么漂亮。但没什么人真正认识她。美貌就是这么一回事!它会吓退人,要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真实生活中的美丽完全不是电影中描述的那回事;电影镜头把美丽塑造成某种诱人、动人、吸引人接近的东西。而在现实生活中,美貌倒像一堵围墙,把旁人全挡在外头了。

  但是凯蒂,老天,从他真正有机会接近她的第一天起,她就一直是如此亲切,如此平易近人。那天,巴比·奥唐诺把她带来工地,不久后却领着手下那班喽啰离开了,显然是要去处理什么所谓的“要事”;他像完全忘了凯蒂的存在似的,把她留在原地,同他们这班工人一起。布兰登一边在屋顶上安装防水板,凯蒂一边在下头像个哥们儿似的陪他闲聊。她知道他的名字,而且她说:“像你这么好的人,布兰登,怎么会来巴比·奥唐诺手下做事呢?”布兰登——这名字如此自然地从她口中说出来,仿佛她每天都要说上好几回似的;布兰登跪在屋顶边缘,几乎要因满心的喜悦而瘫软成一团、跌落在地。瘫软,没错,她对他就是有这股魔力。

  而明天,只等她打电话来,他俩就要出发,远走高飞。一起离开。永远离开。

  布兰登躺在床上,想象凯蒂的脸庞浮现在眼前的天花板上。他知道他今晚睡不着了。他太兴奋,太紧张了。少睡点儿不碍事的。他躺在那里,而凯蒂则一脸微笑地俯视着他,亮晶晶的双眼在他面前那片黑暗空间里闪烁着微光。
最后编辑ikercasillas 最后编辑于 2007-07-18 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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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间的泪水(2)


  

  那晚下班后,吉米同他的小舅子凯文·萨维奇,在瓦伦酒吧小酌一番;他俩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外头街上几个小伙子打曲棍球。他们总共有六个人,在渐暗的天色下勉强追逐着小球,沐浴在昏暗中的几张小脸已经模糊成一片了。瓦伦酒吧位于昔日的屠宰场区,巧妙地隐身于小巷一角;小巷人车罕至,白天便成了理想的曲棍球场,夜里倒不成,这边的街灯早在十年前起就没再亮过了。

  凯文是个理想的酒伴,因为他和吉米一样,都是话不多的人。他俩静静地坐着,啜饮着啤酒,一边聆听着外头断断续续的球鞋胶底刮地声、木质球棍相互碰撞的清脆声响,以及硬胶小球偶尔碰撞汽车金属轮框的铿锵声。

  三十六岁的吉米·马可斯已然学会享受这种平静的周六夜晚。那些拥挤嘈杂的酒吧,那些酒醉的告白早已引不起他的兴趣了。离他出狱已经足足有十三年的时间了。现在的他,有妻有女——三个女儿——还有一间位于街角的小杂货店;他相信自己已经从当年那个热血小子,蜕变成了今天这个懂得享受平稳生活步调的男人:享受一口一口慢慢啜饮的啤酒、晨间的漫步,以及从收音机里传来的球赛转播声。

  他转头看着窗外。玩球的小伙子这会儿已经走了四个,就剩两人还不肯离去,依然紧握着球棍,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那颗滑溜的小球。吉米看不清那两个几乎叫黑暗吞噬掉了的身影,但他可以从一阵阵急切的脚步声与挥棍声中,听出蕴藏在两人心中那种狂乱骚动的年轻活力。

  总要找个发泄的渠道吧,那种怎么也压抑不住的年轻活力。吉米自己还小的时候——妈的,老实说是一直到他二十三岁之前——这股狂躁的活力几乎主导了他一切行为。然后……然后他就终于学会了收敛,他猜想。你迟早要把它放到一边去,找个地方藏起来。

  他的大女儿凯蒂,现在就正处于这个阶段。十九岁的黄金年华,又是如此如此美丽——她体内的荷尔蒙想必如惊涛骇浪般汹涌地翻搅着。但近来他却在她身上似乎嗅到了某种从容优雅的气息。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打哪儿窜出来的——有的女孩儿就是能从容不迫地蜕变成女人,有的则一辈子都是小女孩儿——但他的凯蒂,却似乎在一夜之间就脱胎换骨,散发着一股沉着优雅,甚至是清澈祥和的气息。

  下午在店里,她在吉米颊上轻轻一吻,说了声:“待会儿见,爸爸。”然后便下工离开了。一直到五分钟后,吉米才突然理解到,她的声音竟还在他脑中幽幽回荡个不停。那是她母亲的声音,他突然惊觉,比她原本的嗓音微微低沉了些,也更自信了些。吉米一下子出了神,回想着,曾几何时,她母亲的声音竟在她的声带上落了户,生了根,然而他之前为何从未注意到?

  她母亲的声音。她那十四年前就过世了的亲生母亲,如今却透过他俩的女儿重回了吉米身边,轻声说道:她是个女人了,吉米。小女孩终于长大了。

  女人。老天,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大卫·波以尔那晚压根儿没打算要出门。

  没错,那是周六的夜晚,是经过漫长而辛苦的一周后才终于姗姗来迟的周六夜晚;但大卫已经到了那种周六和周二感觉起来也差不多的年纪,去酒吧喝酒感觉起来也不会比一人在家独饮好玩儿到哪去。待在家里或许还好些哩,至少电视遥控器还掌握在你手里。

  所以后来——一切都已发生过了的后来——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命运在作祟。这甚至已经不是命运第一次插手大卫·波以尔的生命了——即使不是命运,至少也是运气,但绝大多数都是厄运;但在那个周六夜晚之前,这只插进来的手与其说是帮手,还不如说是某种阴晴不定、又有点暴躁易怒的怪手。命运百般无聊地坐在云端深处,某个声音就跟他说啦,今儿个没事干哦,命运老兄?命运就说啦,嗯,是有点无聊。既然没事就干脆来整整大卫·波以尔吧,寻点儿开心也好,就看能不能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儿了。

  所以说,命运到底插没插手,大卫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也许,在那个周六的夜晚,命运正在开生日宴会或别的什么,心情大好之余决定放可怜的老大卫一马,让他好好地发泄一下而不必承担后果。命运就说啦,去吧去吧,大卫,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保证你无后顾之忧。又好比史努比漫画里面的露西,哪一天终于大发慈悲,终于愿意好好地捧稳手中的球,让查理·布朗好好地踢一次球。因为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因缘巧合,都不曾事前计划过。事后的好几个深夜,大卫曾独坐桌前,摊开双手,仿佛面对着一群陪审团似的对着空无一人的厨房喃喃说道:真的,你们必须知道,没有人曾计划过这一切。

  那晚,他送儿子麦可上床睡觉后便独自下楼,打算去冰箱拿罐啤酒,却让他老婆瑟莱丝遇上了。她告诉他今晚是她的周六聚会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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